【 原理内容】
客观性: 真理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,最基本的属性是客观性。真理与谬误的界限不容混淆。虽然人们对一个确定的对象会产生多种不同的认识,但真理只有一个。真理面前人人平等。
条件性:任何真理都有自己的适用的条件和范围,如果超过了这个条件和范围,真理就会变成谬误。
具体性:任何真理都是主观和客观、理论和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。如果把适用于一定条件下的科学人是不切实际的运用于另一条件中,真理都会转化为谬误。
【方法论】:真理和谬误往往是相伴而行,要正确对待错误。
追求真理是一个反复、无限的过程,但认识也具有上升性,【方法论】我们要在实践中认识和发现真理,在实践中检验和发展真理。
以上为马哲的认识论部分内容。
什么是真理?如何理解真理
什么是真理 ?
真理是人们对于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。
如何理解真理?
①客观性:真理是客观存在的,真理中包含的内容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。
②唯一性:不论人们在认识事物的时候可能得出多少种结论, 但只有一种符合客观实际的认识才是真理。
③绝对性:任何真理都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,都包含着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内容,这是无条件的、绝对的。
④相对性:人们在一定条件下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认识是有限的,其一,任何真理性认识都是对整个客观世界某些领域、 某些事物和过程在一定范围内的正确反映。任何真理都具有时间上的相对性和空间范围的相对性。其二,任何真理性的认识也只是对特定的具体事物在一定程度、 一定层次上的近似的正确反映。
⑤绝对主义与相对主义:绝对主义夸大了真理的绝对性, 否认了真理的相对性。绝对主义认为人们所获得的真理都是绝对真理。人们所获得的真理具有永恒不变性, 它穷尽了人们对于客观事物的一切认识。绝对主义否认了真理的发展。
相对主义夸大了真理的相对性,否认了真理的绝对性。相对主义否认了绝对真理, 必然同时否认了客观真理, 从而把真理变成了主观随意的东西。相对主义抹煞了真理的客观标准, 必然混淆真理和谬误的界限。 认为世界上没有真理可言。
⑥终极真理:人类对客观世界的认识是在不断完善的过程中。通过:实践—理论—再实践—再理论—的无限漫长的过程,逐渐消除时间、空间、范围(深度)的局限性,越来越逼近“终极真理”。但是,终极真理是不存在的。人类认识自然是没有尽头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