幸福是使人心情舒畅、称心如意的境遇和生活,是一种持续时间较长的对现有生活的满足感,并希望保持现有状态的稳定心情。
一个人如果衣食堪忧、居无定所,他说自己是幸福的,那就是胡扯。
一个人住别墅、开豪车、衣食无忧、又有花不完的钱,但精神上不快乐,他也未必感到幸福。
两个人在完全相同的物质条件和社会环境中生活,一个人感到幸福,另一个人会觉得不幸福。
以上三种情况说明:幸福感取决于物质和精神两个方面,二者缺一不可;幸福存在于差异化中,也就是说,对幸福的感觉因人而异。
人生在世,有的人侧重于物质方面。这种人以追求金钱和感官上的满足为人生目标。赫拉克利特说:如果幸福在于肉体的快感,那么就应当说,牛找到草料吃的时候是幸福的。富兰克林说:与其说人类的幸福来自偶尔发生的鸿运,不如说来自每天都有的小实惠。
在现代社会,这样的人更多一些。如果他们采取正当合法的途径,去获得自己所需要的,自然无可厚非。
有的人侧重于精神方面。
每个人的人生理想、对生活的期望值不一样,对幸福的理解和感受也不一样。
在基本的生存条件得到保障的前提下,幸福往往就是一种主观感受。人们认定自己有多幸福,就有多幸福。
幸福是对眼前的感受,是标标准准的现在时。幸福指数是衡量人们对自身生存和发展状况的感受和体验,即人们的幸福感的一种指数,牵涉到一个人的职业活动、经济收入、婚姻家庭、身体状况、人际关系、社会评价等方面。
由于客观事物总是处于变化之中,加之人的追求、欲望又是无止境的,因此,人们的幸福感也不是固定不变的。要想保持幸福的生活,就得继续努力,创造幸福。